hrsay.com - HRSAY - 为HR而生,在这里你最有话语权

Description: 51社保论坛升级版,为HR而生,旗下HR俱乐部,HR社区,hr学习论坛为HR提供hr培训,hr管理,hr资料库等话题讨论,这里有最全的社保政策,也有hr职业生涯所需要的一切.

hr管理 (4) hr社区 hr培训 hr学习论坛 hr资料库 hr俱乐部

Example domain paragraphs

添加问题背景描述(选填),最多500个中文字符哦 匿名发布 发布 问题发布后暂时不可修改,如需修改请联系官方协助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 一、符合《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办法的通告》(京人社发〔2022〕4号)规定申请条件的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可以自愿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缓缴期间,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

补缴社保争议不受追溯时效限制。

9月16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持续优化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通知》。